標題: | [公告] 第五屆理監事選舉公告 |
日期: | 2022-08-15 |
本會第五屆理監事選舉採用通訊選舉,以下事項敬請留意:
本會將於111/8/15寄出選票。
111/9/14前掛號寄回選票,以郵戳為憑。
將於111/9/17於本會會議室進行理監事會議及開票,並投票選出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理事長。
依本會規定凡會員連續兩年未繳常年會費者,即停止其權利,但經補繳後得恢復之。
請密切注意,以下情況選票將視為無效並作廢:
(1) 本通訊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理事與監事之圈選不得超過各應選人數(理事17人、監事5人),圈選超過應選人數者視為無效並作廢。
(2) 本通訊選舉選票採用雙重封套,請選舉人將圈選後之理事及監事選票納入內套,密封後以掛號回郵信封寄還。
(3) 本通訊選舉以111年9月14日為投票截止日(以郵戳為憑),未於投票截止日前寄回將視為無效並作廢。
(4) 本通訊選舉,圈選方式係在圈選欄打“O”及”√”之記號,選票經塗改、標記其他記號、書寫文字或非於圈選欄內以“O” 及”√”圈選者,該票視為無效並作廢。
社團法人台灣健康產業平衡計分卡管理協會理監事通訊選舉辦法
中華民國111年06月21日第4屆第7次理事會議通過
第一 條
本辦法依照本會章程第十四條規定訂定。
第二 條
理監事之通訊選舉合併辦理。
第三 條
本通訊選舉之選票,悉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之規定製作。採用被選舉人姓名印入選票,由選舉人圈選,並預留與應選出名額同額之空白格位,由選舉人填寫。
第四 條
本通訊選舉票,應載明本會名稱,選舉屆次、選舉職位名稱及寄回截止日期等,由本會負責印製,並加蓋本會圖記及由監事會推派之監事印章後生效。
第五 條
本通訊選舉票應於預定開票日一個月前以掛號分別寄達選舉人,不得遺漏,由監事會負責監督。其無法送達者,應於開票時提出報告,並列入會議紀錄。
第六 條
本通訊選舉票應用雙重封套,寄由選舉人拆去外套,並將經圈寫後之選舉票納入內套後,個別密封掛號寄還。選舉票經寄回後,應即投入票匭,於開票時當場拆封。如未以掛號寄回或於投票截止後寄回(以郵戳為憑)或在宣布選舉結果後寄回者,視為廢票。
第七 條
本通訊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理事之圈選不得超過17人,監事之圈選不得超過5人。
第八 條
本通訊選舉之開票,應在理事會議行之,由監事會派員監督。開票結果,應以書面通知各會員(會員代表)。
第九 條
本通訊選舉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於第五屆理監事選舉時施行,並不得於次屆理監事選舉時繼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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